志工

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

志工實施辦法

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志工實施辦法(以下簡稱為本會)

一、宗旨:實際參與西洋棋,以推廣西洋棋活動。

二、志工內容:
從事相關賽事相關事前工作:如會場整理、協助收取報名費、訂購便當。

三、志願服務時間
1.本會服務時間內,依志工之意願、工作性質及本會實際需求給予適當分配。

四、資格條件:
(一)、凡為以下身分對象均得申請為本會志工:
1.年滿十四歲未滿二十歲之在學學生為青年志工。
2.年滿二十歲之上社會人士為社會志工。
(二)、身心健康、具主動及服務熱忱,操守良好,無不良嗜好者。
(三)、符合本會各組需求,並能接受本會指派工作者。

五、招募:
(一)、凡認同本會理念,並有意參與志願服務者為招募對象。
(二)、經本會招募程序通過,並簽署志工協議書者即為本會志工,若年紀未滿18歲,須再簽以家長同意書始得為本會志工。
(三)、本招募程序為
1.由本會公布於協會網站及社群團體網站。
2.有意願者敬至本會報名。

六、志工權利與義務:
凡為本會志工即享有本會志工之福利,並應遵守本會志工相關規定之義務。
(一)、權力
1.一視同仁,尊重志工自由、尊嚴、隱私及信仰。
2.依據工作性質與特點,確認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。
3.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。
4.服務均為無給職。
6.服務時數得以認證,給予志工證明。
7.免費參加本會舉辦之志工訓練、聯誼活動。
8.比照會員提供優惠參與本會課程及相關活動。
(二)、義務
1.遵守志工倫理守則之規定。
2.跟據個人不同興趣、能力,進行志工分組。
3.遵守本會訂定之規章
4.參與本會所提供之教育訓練。
5.本會志工欲參與志工講習及相關培訓,以了解本會概況。
8.服務時,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
9.對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,應保守秘密。
10.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。
11.妥善保管本會所提供之可利用資源。